第六十九章:怕谁来谁-《血溅追杀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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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可是在场的人没人会笑。那六个瞎了眼的女人不敢笑。孙飞霞更没有笑。弥勒吴又怎能笑得出来?他此时犹如一口呑下了二十五只小蛤蟆——百爪子挠心。他为此百思不得其解,当时在碰到丐帮“虬颡二丐”追缉他时,说他屁股上有块胎记,要他脱下裤子让他们看看有没有,既可确认他是不是杀害他丐帮子弟的凶手。自己的身体乃是父母所赐,岂能受辱让他们能随便给看的,才报屈的溜之乎也。

    弥勒吴没想到这话能从她孙飞霞的口里说出来,印证了“虬颡二丐”听信了她孙飞霞的话。这句话对弥勒吴来说,恐怕已成了要他命的话了。故此他惊异地问:“你,你怎么会知道我……我身上那有胎记的事情?”

    弥勒吴当然要问,因为他这个秘密现在已成了大家都知道的秘密,他能不问吗?何况孙飞霞正是凭着他屁股上的胎记,才使自己在丐帮面前百口莫辩,背上了莫须有的罪名,犹如对他软刀子进去,红刀子出来,害得他死不死活不活的。

    孙飞霞怒不可遏地说:“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。你自己做的事,你还有脸来问我?真是堂屋墙上挂驴皮——不像话(画)。”

    这是一句俗话,也是一句老话。能够历经千年所流传下来的俗话和老话,当然也是一种万年不破的真理。可是弥勒吴知道自己明明没有做过的事情,而别人却全知道了,这算是什么道理?所以当他听到她孙飞霞讥讽的说出这两句话时,心中一股怨气简直气冲斗牛,幽怨地说:“这是什么话?”

    孙飞霞也怒气冲冲地说:“别揣着明白装糊涂,难道你听不懂?”

    “你……你知道我的意思……”

    “我不知道你的意思,我只知道你既然有种做了见不得人的事,为什么就不敢承认?”

    弥勒吴更是感到莫名其妙,哭丧着脸说:“我到底做了什么?我又做了什么?飞霞,算我求你,你就明明白白讲出来好不好?”

    孙飞霞竭力抑制激动的情绪,却难以抑制住眼中的愤恨说:“我见过你那胎记,也摸过那胎记。”

    天那!她“见过?摸过?”弥勒吴急凌凌打个寒噤,犹如哑巴吃黄连——有苦难说。

    既然她一个女人能看到连自己都看不到的地方,那意味着什么?如果自己没有脱光,又没有和她上过床,人家怎么会知道?一个女人连名节都不顾,甚至于告示丐帮,这不是把弥勒吴盖棺论定,说是他睡了她吗?

    弥勒吴深知这事的严重性,孙飞霞逼他承认睡了她,天地良心,弥勒吴没做过那事,他又如何能承认呢?他看着她那仇视着他的目光,扪心自问,这,这该怎么办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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