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我,每天,舔一遍!-《女装大佬吃鸡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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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指修长,骨骼方面,再反过来看手掌这面,一点点茧子都没有,只有指甲周边的肉皮变得坚硬,这是弹琴留下的。
完美的一双手,就这双手,自己每天都能舔一遍!简直就是手控的杀手。
“你还真的是一个,乖宝宝啊...”顾清风脑袋中的记忆碎片一点点的出现,虽然让他脑袋有点胀痛,但还能接受。
记忆之中,其实自己并没有什么喜爱钢琴之说,他只是喜欢音乐,甚至最喜欢的乐器则是电贝司。
他在想顾清风当时是为了什么学钢琴,说为了当钢琴家,也并不是,记忆里的他从来没有这么想过。他到是感觉他喜欢钢琴是因为当时被收养,养父母为了显示是真的想把他当自己的孩子,所以送了他钢琴,想让他有个孩子该有的童年。
可能是当时包含了爱意和重视的钢琴,让他喜欢上了吧,就这样单纯的喜欢。
正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,已然到达了目的地,进入了学校大门,他住的地方距离这里很近,几乎只有十来分钟的步行距离,不然他绝对要来迟。
可能是记忆越来越多的缘故,顾清风在啃完最后一口包子之后,居然直接用手抹了抹嘴...弄完之后停顿了一下,心中暗想着自己什么时候也变成了这样。
但随即就放开了心。反正都变成男人了,在不温雅的动作也无所谓,要是女生肯定要用纸擦一擦,防止别人看到觉得邋遢。
但男人做出这样的动作,反而有一种...放荡不羁?
说实话,这种不用在意别人指指点点,潇洒自在的感觉真爽!
“小心一点啊,我就不进去了!”
“呜呜呜~妈妈不在的时候,你要照顾好自己...”
“儿子,这是给你的卡,里面还有五千块,不用在跟爹说!爹什么都缺,就是不缺钱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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