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百二十四章 先锋战-《英雄信条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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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这些士兵的铠甲好硬呀,简直就是乌龟壳!”

    “怎么办?要不要冲阵?”

    “冲个毛线呀,咱们是游骑兵,不是重装骑兵!”

    大队长咒骂,游骑兵的最佳用法就是游弋在敌方军阵之外骑射,用放血战术耗死对方,要说冲阵,也不是不可以,不过是伤亡大点而已,要是以往,千人长就下令了,可是今天,他实在开不了口。

    西境军的装备,实在太精良了,他们穿的是连身的黑色甲胄,覆面甲放下,只露出两只眼睛,骑兵们想要射中这么小的地方,实在强人所难,但是其他地方,防御力硬的可怕,弩箭打在上面,都只能迸出一流火星,无法刺穿。

    “明明看上去像重型铠甲,为什么移动起来却这么迅速?”

    有士兵抱怨,这种问题只有一个答案,那就是人家穿的至少是精良级别的附魔装备,铠甲上镌刻了减重魔法阵。

    “开什么玩笑?普通士兵死了,不过几百金币的附魔,一套精良级装备多少钱?”

    自己的装备还没有野蛮人出色?士兵们本能的排斥这个答案,再说了,装备好坏,直接决定了生死,双方交战,自己一刀无法破防,人家却是能砍破护甲,生死立判。

    “继续保持袭扰!”

    看着对面乌黑黑的军阵,千夫长终究是没敢下达冲阵命令。

    “太酷了!”

    在看到野蛮人方阵的时候,胡桃情不自禁地吹了一个口哨。

    他们穿的是唐顿从地下城军械库中找到的勇士型重装步兵甲,这可是圣日德兰北方军的制式武装,一套价值两万金马克,换成现代的物价,高达十多万金币,它们掺杂了少量稀有金属,并且附加着减重魔法阵,哪怕是普通人类士兵,也能穿戴,而不用把体力浪费在负重上。

    “这就是我的兵团呀!”

    看着稳固严密的方阵,唐顿感慨。

    除了一水的圣日德兰铠甲,野蛮人左手握着勇士长矛,右手持盾牌,腰间还挂着长刀,完全就是一个钢铁罐头,极具视觉压迫力。

    “主人,我请求出战!”

    黑手请战,步兵速度上的劣势,让野蛮人无法解决那些骑兵,不过靠着盾牌,保证了只有个位数的减员。

    “等等!”

    唐顿拒绝,矮人的数量太少了,一旦追击对手,太耗时间,他要把他们用在刀刃上。

    “那个是不是唐顿?”

    “就算不是,这么前呼后拥,也必然是个大人物!”

    “那就是唐顿,还等什么,杀了他,可是赏男爵头衔呀!”

    包括唐顿在内的西境主要成员的头像早已经用帝维水晶拍摄,下发到了基层,北境骑兵认出了他后,立刻丢下步兵,围了上来,一旦干掉他,战事就可以提前结束了。r11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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